3月1日,台湾毒贩卢志胜被押解法院受审途中,自己挣脱手铐、脚镣;与大批警察对峙两个多小时后,在现场处置人员的劝说下,自己又戴上手铐、脚镣,重新被押解回看守所。
卢志胜去年7月26日在惠东县被捕,随后在双手被反铐的情况下取出汽车后备厢内枪支,枪杀缉毒警察杜宇华。
据《信息时报》报道 3月1日下午,惠州杀警毒贩卢志胜送审途中自开镣铐,事后他又在看守所中“表演”挣脱术,法院为保安全将在看守所审理该案。
4日,惠州中院透露,在事发后,法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曾到看守所询问卢志胜,卢志胜的回答很坦诚,他说自己之所以能挣脱手铐和脚镣,因为他练过瑜伽,身体柔韧性很好,把手腕伸直就可以脱开手铐,脚伸直就可以脱开脚镣。为了证明,他还现场表演,果然几秒钟内手就从手铐中脱出。他还自得地开玩笑说:“即使戴十个手铐也铐不住我。”
由于卢志胜在事发当日提出,要联系家人为他请律师。连日来,惠州中院的主审法官与其远在台湾的姐姐和弟弟分别取得联系,但两个家人都表示因客观原因,没有办法为卢志胜请辩护律师。有关部门目前已经为卢志胜指定了辩护律师。
惠州中院决定近期在看守所内审理该案。据了解,在看守所审理案件并非第一次。由于此案情况特殊,公检法三部门专门召开了两次协调会,最终从安全方面考虑作出此决定。惠州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已多次到看守所实地考察,初步考虑的是在监仓大院专门设置庭审场地,以确保万无一失。
2011年03月06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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