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表弟的面包车后谎称车是二手市场所购,随后又向表弟骗来该汽车牌照和车辆行驶证供自己使用。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姚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40多岁的姚某因生意失败,经济出现问题后,生活陷入困境。一日,姚某趁借开表弟面包车之机,拿着钥匙去偷配了一把。2009年9月29日清晨,姚某来到表弟住处附近,用事先偷配好的汽车钥匙将停放在住处门口的面包车窃走。表弟发现车子被盗马上报案,而此时姚某却还装得若无其事,骗说自己刚从二手车市场淘了一辆旧车,现在表弟的车被偷了暂时也找不回来,不如将车辆行驶证和车子的牌照借给自己用一下。其弟见是自己表哥开口,没有多想便同意了。
之后一段时间,姚某一直怀揣着真的车辆行驶证和牌照开着那辆偷来的车。直到2010年8月6日晚上,姚某被公安人员抓获(扣押的赃物车辆经估价,价值人民币30,791元)。
法院认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姚某能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赃物已追缴,并得到表弟的谅解,故对姚某酌情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车被盗竟是家贼所为 获家人原谅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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